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学院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院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二、申请条件
1.退役士兵复学后,学生实际在读学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
2.学生当年已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国家助学金,不可重复申请。
3.学生延长学年的学期不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申请学年不得超过退役复学后就读学制。
4.未在规定时间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不可补报。
5.专升本学生退役进入本科阶段后可申请本科学制期间国家助学金。
三、申请流程
1.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的学生于9月26日前根据要求申请并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附件1: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并打印纸质版,并将退役证书(复印件)提交至辅导员处。
2.学院于9月30日前完成学生申请资格(当学期在读且申请学年不得超过退役复学后就读学制)的审核工作,后将符合资格学生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学生处进行审核、公示、备案,最后由学生处报上海市资助管理中心。
自动化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