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学生服务

【学工通知】关于做好参保2018年大学生医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7浏览次数:638

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医保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为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我校将启动2018年度参保“大学生医保”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

(一)参保对象:我校学籍的全体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保险关系同学个人健康医疗保障,每名学生均应参加大学生医保。非全日制学生或已经参加成人社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无法参保(不可重复参保)。

(二)参保待遇:大学生医保包括大病门诊、住院医疗保险等待遇,具体按照当年出台的医保中心文件规定执行。

(三)缴费标准:2018年度大学生保费标准为110元(每人每年),个人自愿缴费,不缴费明年不享受医保待遇。

缴费方式:1,按年度缴费,学校统一收取,不接受个人到医保中心缴费参保。2,同意参保学生通过“农行卡”统一扣款缴费。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

11117日至1123日,学院征询统计学生参保意愿,同意参保学生请在1124日前把110元存入学校扣学费使用的农行卡内(其他银行卡不可用)。

不同意参保的同学请签署《个人自愿放弃缴纳大学生医保费用的声明书》,1124日前交给辅导员,学院保存留档。

2学院申报参保学生名单后由校财务处统一进行银行卡扣款缴费,缴费成功学生申报整理参保人员信息至市医保中心,完成参保工作。


备注:

因个人没有按时将费用存入指定农行卡导致缴费失败的同学,按照放弃处理,需补提交放弃承诺书,责任自负。

自动化工程学院

个人自愿放弃缴纳大学生医保费用的声明书.docx